宿松县地处大别山南麓、皖江之首,东与望江县共抱泊湖,南与江西省湖口县、彭泽县隔江相望,西同湖北省蕲春县、黄梅县接壤,北和太湖县毗邻,是皖鄂赣三省八县结合部,为皖西南门户。宿松地跨东经115°52′~116°35′,北纬29°47′~30°26′,处长江下流顶段北岸。县域南北长约71公里,东西宽约67公里,国土面积2393.53平方公里。属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区,气候特点为四季分明、日照充足、热量丰富、雨量充沛、无霜期长。全县年平均气温16.6℃,年平均降水量1307.2?,山区降水多于丘陵、平原,年平均日照时数2023.7小时,无霜期254天。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,年平均风速为3.1米/秒。
宿松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